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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省水利厅关于做好浙江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应用上线运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7/26 16:22:39  点击数:2241

    各市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和规范全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达标评审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根据《水利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水监督函〔2018〕206号)、《水利部关于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动态管理的实施意见》(水监督〔2021〕143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自评与评审工作的通知》( 浙水监督〔2021〕16号 )有关要求,我厅组织开发了浙江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应用(以下简称“标准化应用”),拟于2022年6月21日上线运行,试运行期三个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准化应用基本情况

    标准化应用是为浙江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服务的信息支撑系统,为各市水利局对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提供企业标化方案上传、自评报告报备(年度自评)、达标评审申请、评审组织、评审结果上报、信息公告、达标单位查询、动态管理等功能。根据用户权限和功能的不同,主要分为监管单位(即省水利厅)、评审组织单位(即各市水利局)、申请单位(即企业)、专家四大模块。

    监管单位:通过标准化应用完成对各市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情况监督、统计分析等。

    评审组织单位:通过标准化应用查看辖区内企业标化方案上传、自评报告报备情况,完成评审组织管理工作、达标单位动态管理和专家管理等。

    申请单位:水利水电施工企业通过标准化应用完成标化方案上传、自评报告报备(年度自评)、达标评审初次申请、延期换证申请、名称变更等相关工作的材料提交,并可查询各阶段评审流程的受理情况。

    评审专家:通过标准化应用完成申请单位的材料审查。

    二、标准化应用使用说明

    (一)标准化应用登录方式

    在浏览器地址栏里输入访问地址可直接进入标准化应用。各施工企业登录账号为企业信用代码,初始密码为zjsg123。

    各市水利局及属地企业标准化应用访问地址如下表:

    名称

    访问地址

    杭州市林业水利局

    http://47.110.138.155:7801

    宁波市水利局

    http://47.110.138.155:7802

    温州市水利局

    http://47.110.138.155:7810

    绍兴市水利局

    http://47.110.138.155:7808

    嘉兴市水利局

    http://47.110.138.155:7805

    湖州市水利局

    http://47.110.138.155:7804

    台州市水利局

    http://47.110.138.155:7809

    金华市水利局

    http://47.110.138.155:7806

    丽水市水利局

    http://47.110.138.155:7807

    衢州市水利局

    http://47.110.138.155:7803

    舟山市水利局

    http://47.110.138.155:7811

    (二)标准化应用使用

    标准化应用在首页的“资料下载”中对用户操作方法进行了说明,各单位可按照操作手册进行使用。

    (三)标准化应用用户类别及权限

    标准化应用面向评审组织单位、申请单位和评审专家开放,用户权限如下:

    1.评审组织单位。评审组织单位登录标准化应用后,查看辖区内企业标化方案上传、自评报告报备情况,可完成申请材料的形式审核、技术审查材料分配、现场核查任务分配、公示公告、年度自评报告审核、达标单位动态管理等。

    2.申请单位。企业首次使用标准化应用,根据企业社会信用代码和初始密码进行登录,并完成密码的重置。登录标准化应用后,可在主界面修改完善单位基本信息;首先在“标化方案上传”功能中,完成本企业标准化方案的上传。在“自评报告”功能中,添加年度自评,并根据业务导航及资料清单要求,逐一提交对应文件资料,完成企业年度自评工作;有需要申请达标评审的,在 “创标申请”中,填写评审申请信息,完成评审申请,并上传附件等相关材料。达标单位年度自评、延期申请等操作,详见标准化应用中内置的操作说明。  

    3.评审专家。评审专家登录标准化应用后,可完成所负责的申请材料的技术审查、现场核查打分、意见反馈等。

    三、其他事项

    1.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信息化建设在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正确使用标准化应用。各地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创建与自评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督促核查,确保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2022年12月底企业100%完成自评报告报备工作。

    2.省内二级及以下水利施工企业要及时上传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方案,并如期完成自评报告报备。同时,企业可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向属地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达标评审申请。已经取得应急等有关部门核发的标准等级证书企业,按照达标企业管理,每年上传自评报告即可。

    3.在标准化应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技术服务人员。

    联系人:郑明平、程伟伦,0571-87826656,87826660。

    技术服务联系人:毛东晨,0574-88137879。

     

    附件: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应用操作手册(申请单位版)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22年6月21日

    附件下载地址:https://aqpx.chhsn.com/SEMIS_SL/page/slrypage/index.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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