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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水利施工、监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的工作通知发布日期:2017/5/15 9:00:58 点击数:2275
各水利施工、监理企业: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高企业安全意识,加强对全省水利企业安全管理,确保我省水利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序,决定开展全省水利施工、监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全省水利水电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各1人;
2、全省水利水电施工三级资质企业法定代表人;
3、全省水利建设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1人;
4、全省准备申请水利水电施工企业资质,并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发布信息的企业法定代表人。
二、培训内容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解读;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及安全生产管理。
三、培训安排
1、本次培训分期组织,其中:
三级资质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培训班为第一期;
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监理企业负责人、部分三级资 质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准备申请水利水电施工企业资质并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发布信息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培训班为第二期。
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期 :6月8日上午报到,下午14:00开始培训;9日中午结束,下午离会;
第二期 :6月15日上午报到;下午14:00开始培训;16日中午结束,下午离会;
2、培训地点:赞成宾馆 (梅花碑8号,电话:0571-87806666)。
四、培训报名
本次培训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请参加培训人员于即日起至6月2日下午16:30前登陆浙江省水利行业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系统(网址:www.zjslgx.cn/bm)进行报名。其中第一期班为限额报名,额满请报第二期。
五、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收取培训费4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六、其他有关事项
1、请各单位统筹安排好参加培训人员的工作,按期参加培训。培训合格的人员颁发《浙江省水利行业继续教育证》。未持有《浙江省水利行业岗位管理手册》的人员,请在报到时随带近两年本人免冠正面1寸彩色证件照1张。
2、参加培训的法定代表人可凭培训所发的《浙江省水利行业继续教育证》通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延期考核。
3、暂未取得资质的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取得资质时凭《浙江省水利行业继续教育证》领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七、联系人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金晶:0571-86929160。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5月11日 【 关闭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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